主角:陈智沈秀萝
作者:枯叶蝶
已完结|2025-06-06 17:51:15
念笙陈智沈秀萝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!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!实力推荐!推荐小说内容节选:发出“当”的一声。我本来就晕,现在更觉得天旋地转。“别怕,我这就去。”陈智应和一声,忙不迭往外跑。大夫叫他,“这边几分钟……
为了给在夜校补习的未婚夫送饭。我遭遇狼群围攻。奋力抵抗时,
未婚夫骑着车载着青梅沈秀萝路过。我大声呼救,他却只是冷冷地瞥了我一眼,
然后便护着沈秀萝加速离开。死里逃生的我回到家,
就听到他对沈秀萝说:“你以为我愿意娶她?”“还不是为了让她留在老家伺候我爸,
好让咱俩安心读大学?”听完我平静地走出家门,找到从小一起长大的陈峻声:“峻声哥,
我愿意跟你一起去南方打工。”1“真的吗?那太好了。”峻声哥看起来十分激动。
自从我和陈智订婚后,我们俩之间就像隔了一堵墙,再也没了小时候的无拘无束。
上次他鼓起勇气找到我,说他二叔在南方开厂子,赚得盆满钵满,
问我愿不愿意随他去大干一场。我本就是爱折腾的性子,加上这几年南方经济势头迅猛,
当然不肯错过这么好的机会。可陈智听说后,罕见地发了脾气。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
陈峻声喜欢你,你已经跟我订婚了,还跟他跑那么远的地方,你让别人怎么想?
我还要不要面子了?”我当时听完特别自责,哭着向他解释。“对不起,我跟他真的没什么,
我只是想多赚点儿钱,给伯父治病,如果你不愿意,我就不去了。”尽管我一再跟他道歉,
但他还是不出意外地晾了我两天。就像以往无数次那样。如果不是刚刚听到了他的真心话,
恐怕我还被蒙在鼓里,以为他真的是因为爱我而吃醋。殊不知,他不同意我去南方打工,
只是因为我走了,他那瘫痪在床的老父亲就会成为他的累赘。
那他和沈秀萝一起读大学的美梦就破灭了。想到陈智置我于危险不顾,我用力地点点头,
“真的,我一定要干一番大事业。”听我这么说,峻声哥放下心来。“那好,
你收拾一下行李,我这就给你订票,31号出发。”31号,是三天后,
也是陈智和沈秀萝去北大报到的日子。2跟峻声哥约定好后,我回了家。沈秀萝已经离开了,
陈智正在收拾行李。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,见我进来,陈智眼皮都没抬。
“北京冬天冷,你给我做两套冬衣,顺便把秀萝的那两套也一起做了,她的手是用来写字的,
娇嫩得很,比不上你做惯了粗活。”“时间紧,你赶紧熬夜做了,免得影响我们报到。
”如果是以前,不等他吩咐,我早就考虑到了,还会贴心地往夹袄里多塞几层上好的棉花,
生怕他冷着冻着。可是现在,我想起这一切就觉得厌烦。他包裹里的棉花被,
哪一套不是我点灯熬油,忍受酷暑煎熬给他缝的?甚至就连沈秀萝的被子,
都是我看在陈智的面上一针一线缝好的。可结果呢?两人没一句感谢不说,
沈秀萝还故意阴阳怪气,“念笙姐,我以为你大字不识几个,家务活总该干得出色,
没想到你连一点儿针线活都做不好,你看,你缝的针脚歪歪扭扭的,
这要是让北京的同学看到了,还不得笑掉大牙?”我的针线活在十里八乡都很出名。
之所以缝得歪歪扭扭的,是因为那天晚上停电了。我说第二天再缝,沈秀萝不让,
非让我点着蜡烛当晚弄好。结果我被针戳得满手都是伤口,
头上的刘海儿还不小心点了一缕儿。却换来她说我大字儿不识几个。我又羞又怒,
要知道陈智最瞧不起的,就是我的学历。我慌张地去瞧陈智的脸色,口中嗫嚅着,
想要为自己辩解,“我真的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却被陈智大声喝止,“够了,什么不是故意的,
我看你就是纯心想让秀萝丢人,你心里很清楚,你处处不如她,却妄想跟她比,
比不过就使这些下三滥的招数,你真让我恶心。”我承认,我一直都很羡慕沈秀萝。
她是村长的女儿,家世好、读书好,还跟同为天之骄子的陈智一块儿考上北大。最重要的是,
她拥有陈智满心满眼的偏爱。而我,却只能靠着照顾陈智父亲的恩情,
换来一个未婚妻的空头名分。真是可笑至极。见我不搭理他,陈智的语气充满了不耐烦。
“怎么还愣着?三天后就要启程了,耽误了报到你负得起责吗?”我不紧不慢道,
“耽误就耽误呗,又不是我上大学。”闻言,陈智终于抬起了头,看向我的眼神满是惶惑。
“你怎么说话的?我是你的未婚夫,如果我上了大学,你不也跟着脸上有光吗?”他知道,
我喜欢听他以未婚夫自居。然而这次,我并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受宠若惊。“没有三媒六聘,
没有彩礼嫁妆,哪来的未婚夫?”我父母早就去世了,家里没有兄弟姐妹,
亲戚也不怎么来往。为了方便照顾陈智的父亲,我搬到他家住了三年。婚约的事儿,
并没有正式的明文和仪式,只是口头上说说。陈智即便想反驳,也无从说起。他张了张嘴,
突然软下语气。“你今天没伤着吧?我当时看你没什么危险才走的。”我嘴角一撇,
这才意识到胳膊上传来**辣的疼痛。白天躲避狼群时不慎撞到青石砖上,
从伤口处渗出来的血迹把半条衣袖都染红了。找到家里仅剩的一瓶白酒,
我小心翼翼地把袖子卷到肩膀上。触目惊心的伤口足足有十几公分长。
陈智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。“我来吧!”他从我手里接过酒瓶。下一秒,
沈秀萝带着哭腔出现在门口。“陈智哥哥,我家的鸡跑丢了一只,怎么办?
我妈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的。”“别怕,我帮你找,”陈智猛地把瓶子塞回我手里。
结果脱手过早,瓶子摔到地上,溅起的玻璃渣扎中我的脚背,疼得我倒抽一口凉气。
陈智听到动静回头,眉眼间闪过一丝厌恶,“真晦气。”随后,两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口。
我捡起一只碎片,把残存的白酒淋到伤口上。出乎意料地,并没有觉得很疼。
想起自己为了攒钱,不惜冒险进入狼群出没的荒野采摘稀有药材,就觉得可笑。这些钱,
本来是想给陈智上大学用的。现在没必要了。反倒可以当作我去南方创业的启动资金。
3我一觉睡到日上三竿。中午,陈智还没回来。胳膊上的伤口有些发炎,
我准备去镇上的药店买些碘伏。路上遇见峻声哥。“念笙,你记得多准备几件短袖,
广州那边天热……”“广州?谁要去广州?”陈智被沈秀萝挽着,猝不及防地出现。
见我的视线落到他俩纠缠在一起的胳膊上,陈智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。峻声哥冷声道,
“念笙后天……”“你管那么多干嘛?”不等峻声哥说完,我脸一沉,
“峻声哥去广州打工你又不是不知道?”陈智不知道我要去广州打工的事。
我也不准备在走前告诉他。不然他父亲没人管,绝对会千方百计阻挠我。
我可不想被道德绑架,扣上一顶道德的大高帽。第一次见我发火,陈智破天荒地没有发怒。
而且,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,竟看到陈智好像松了一口气。只是,
他依然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清高样儿,“不就是打个工吗?有必要闹得人尽皆知吗?
又不是考上名牌大学了,有什么可炫耀的?”峻声哥本来想告诉他我去广州的事,听到这儿,
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。他脸色铁青道,“有学历也未必代表一切,等你飞黄腾达了,
再目中无人也不迟。”等陈智和沈秀萝走后,我向峻声哥道歉。峻声哥没放在心上,
只是定定地看着我,眼中满是关切。“看这样子,你们俩是分了?”“嗯。
”峻声哥的表情五味杂陈,既有欣喜又有担忧。“分了也好,
当初你们俩在一块儿我就觉得不妥,这小子忒目中无人,
而且有了你还整天跟村长的女儿厮混在一块儿,像什么样子?男人不自爱,犹如烂白菜,
这种人就是学历再高也不能要。”我想起当初巴巴地跟在陈智后边,供他驱使、任他贬低,
姿态几乎低到了尘埃里。不就是因为我从小仰慕学习好的人,
而陈智刚好是学习上的天子骄子吗?试想如果没有学霸这个光环,我还会喜欢他吗?
想清楚这一点,心里的某种执念慢慢消散了。告别峻声哥,我去药店买了碘伏。
回来时经过一家服装店。店里刚好进了一批新货,样式非常时髦。这些年,我凭着吃苦耐劳,
钱倒是没少攒,可基本都花在了陈智父子身上。已经很多年没买过新衣服了。
捏了捏鼓鼓囊囊的钱包,我鼓足勇气走进去。出来时,拎了满满一袋战利品。
虽然花了很多钱,但一点儿也不肉疼,因为都花在了自己身上。4到家后,
我把衣服放在堂屋,开始做饭。不一会儿,外面传来沈秀萝的声音,“陈智哥哥,
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?”我心一沉,赶紧冲出去。果然看到装衣服的袋子横七竖八倒在地上,
就连里面的内衣都被翻了出来。而我咬牙买下的那件连衣裙,此刻正套在沈秀萝的身上。
她骨架比我大,因为营养好,身体发育的也比我丰满。连衣裙被她撑得满是褶皱,
可在她矫揉造作的翩翩起舞下,还是把陈智迷得合不拢嘴,“好看,你穿什么都好看。
”我一言不发地捡起散落在地的其他衣服。陈智看到我,原本上扬的嘴角立刻拉了下来。
“你甩这副脸子给谁看?”我拍拍衣服上的灰尘,“谁做亏心事,谁自己心里清楚。
”沈秀萝咬着唇,泫然欲泣,“对不起,我还是脱了吧,不然念笙姐会不高兴的。
”却被陈智一把拦下。“你也不照照镜子,你黑成这样能穿吗?”“秀萝穿上是白天鹅,
你穿上连丑小鸭都不如,纯粹是糟践钱。”我盯着他,一字一句道,“那也是我的钱。
”陈智顿了一下,像是要竭力在女神面前讨回面子一般,指着我怒斥,“什么你的钱?
那是我上大学的钱,你就这么随便挥霍,哪还有一点农村女孩子的朴实节俭?”呵呵!
以前不是最瞧不起农村人穷酸吗?现在怎么赞扬起农村人的朴实节俭了?
沈秀萝装腔作势地捏着嗓子,“哎呀陈智哥哥,你就别生念笙姐姐的气了,
她本来就没穿过什么好衣服,怪可怜的,爱慕虚荣也正常。”陈智瞪我一眼,
用后牙狠狠地咬出四个字,“东施效颦。”我虽然文化少,但也明白这个词的侮辱含义。
当即瞪了回去,“我自己挣的钱,凭什么不是我的钱?你这么有骨气,就自己挣去。
”陈智气得嘴唇直哆嗦,“好,我不花你的钱,你也别赖在我家,给我滚。”我拎起包就走。
下一秒,胳膊猛地被一股大力拉扯,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地上倒去。“啊……疼。
”我忍不住嘶了一口气,眼泪硬生生挤出来。陈智将我的双臂反手钳住,
箍到后背两肩胛骨之间。我像犯人一样被他扣在地上,双膝着地,
面前站着趾高气扬的沈秀萝。“陈智,你到底想干嘛?”我带着哭腔质问。
陈智像一头发狂的野兽,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。“疼吗?疼就对了,
我让你矫情、我让你瞎攀比、我让你嫉妒秀萝。”陈智每说一句,
都要在我脸上留下一个掌印。我硬撑着不叫出来。“还想用离家出走来威胁我?
我看你是翅膀子硬了。”最后,陈智把我拎到柴房。不一会儿,
我听到外面传来重重的落锁声。晚上直到天彻底黑透。陈智才端着一碗稀粥进来。
看到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干草上,陈智的眼神突然变得温柔起来。
他用指腹小心地蹭去我嘴角的血迹。“念笙,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,你放心,
等我去学校报完到,就找人把你放出来。”5我在柴房睡了一夜,半夜渴醒,
喉咙像吞刀片一样。明明夏天的暑气还没消散,整个人却冻得浑身发抖。好不容易挨到天亮,
不知怎么又昏了过去。再醒来,是在村头诊所里。陈智把我抱在怀里,着急地问大夫,
“怎么会烧到40度,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?”大夫边用注射器吸药水,边说,“你看好她,
我做个皮试。”“好。”陈智把我的袖子捋到肘弯里,方便大夫扎针。就在这时,
沈秀萝扒着门沿喊陈智的名字,“原来你在这儿,我找了你半天,我们家的羊要生了,
我爸妈都不在家,你快来。”还没说完,陈智就把我推到诊疗床上。后脑勺撞在床头栏杆上,
发出“当”的一声。我本来就晕,现在更觉得天旋地转。“别怕,我这就去。
”陈智应和一声,忙不迭往外跑。大夫叫他,“这边几分钟就好了,你等会儿再去。
”陈智回头看我一眼,眼中有犹豫、有纠结,但还是走了。大夫叹道,
“你这未婚夫真是拎不清,自己的女朋友病成这样不管,跑去给别人的羊当接生婆。
”以前听到这种话,我少不了难过几天。但现在,我破天荒地没有任何感觉,
就像听见什么无关紧要的事。6输液到下午,烧终于退了。我一天没吃饭,
回去的路上脚软绵绵的,仿佛一阵风都能刮倒。陈智没意识到我进屋,
收拾行李时嘴角还噙着笑。一回头看到是我,忙收敛了表情。
我的视线落在昨天买的那些衣服上,最好看的几件已经被人挑走了。陈智张了张嘴,